“第十二届中华全国日语演讲比赛”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7日      阅读:8348

为促进中日两国间人文交流,加深中日两国各界的友好关系,促进青少年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与友谊,提高我国日语专业教学水平,激励学生们学习日语的热情,经教育部批准,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与日本经济新闻社、日本华人教授会议合作将于2017年合作举办第十二届中华全国日语演讲比赛。

日语演讲比赛自2006年举办首届比赛以来,迄今已成功 举办十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和第七届比赛分别被列入“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中日国民交流友好年”系列活动项目。今年的第十二届比赛被纳入“中日邦交正常化45周年”庆祝活动,决赛将在日本东京举行。

本届比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日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作为协办单位,得到我驻日本大使馆、中国日本友好协会、日本国文部科学省、日本国外务省、日本国际交流基金、NHK等机构的大力支持。

 

【报名方式】

比赛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有参赛资格的同学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通过选拔赛的形式选拔出最优秀的1名选手参加西南赛区预赛,西南赛区预赛将在贵阳举行,我校各级日语专业学生参加选拔赛。3月25日报名截止,4月5日(具体时间待定)初赛,选出15名学生参加决赛,4月12日(具体时间待定)决赛。

 

【比赛形式】

预赛采取命题演讲和即席演讲的形式进行,成绩分别占60%和40%,命题演讲题目及评分标准由中华全国日语演讲比赛组委会统一制定。

1、命题演讲题目(任选其一,五分钟):

1)增进中日相互理解——我之所想我之所为

(日中相互理解を目指してー私がやってきたこと、やってみたいこと)

2)我要创办的企业(私が起業するならこんな企業)

2、即席演讲题目以抽签方式确定,即席演讲比赛前召开评委会,研究确定即席演讲的题目。

 

【奖项设置】

1、决赛将产生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三名。

2、获得特等奖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西南地区预赛。

3、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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