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0日   图文/外国语学院团委 审核/周小英   阅读: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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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团建账号为: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

【忘记密码该如何操作】

团支书可为自己班级同学生成“密码重置验证码”。

进行系统操作前,请务必确认、联系好自己的“拟转出组织全称”,再进行操作。国内升学的同学转入升学学校;工作的同学可转入公司团支部,若公司没有团支部可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待业的同学可转回户籍地。

第一步:登陆智慧团建系统(下面的转出信息以英语16202-汪洋同学的为例)

第二步:进入之后找到页面下方的关系转接,并点击进入关系转接页面,如下图:

第三步:根据你转出的具体情况,填写黄色方框区域内的信息。核对自己系统内的个人信息,并填写“常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写自己的手机号即可)和黄色方框区域内容。

第三步的具体说明:

(一)如果你的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区域,如果不是就选择“否”,如果是就选择“是”。

(二)选择你转出的原因,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选择即可。

(三)填写剩余的信息、并选择你要“申请转入支部”。同时别忘记检查填写以下信息:

• “申请转入支部” :务必牢记你选择的“申请转入组织”的全称(全称以系统里显示的为准),后续素质教师会进行“拟转入组织全称”的统计,介绍信也需要用到该项信息。

• “常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写你自己的联系方式即可);

• “备注” :您好,我因XXX需转入你支部,本人联系电话XXXXXXX)

第四步:填写完信息后点击“提交”

你会获得“组织关系转接提交成功,待组织审批”的提示。等待审批就好,同时也主动告知你的“转入支部”你需要转入其支部的消息,以便顺利转接。

转接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有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2.工作单位无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的 “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或“流动团员团支部”,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 (工作单位只接受党组织关系不接受团组织关系也使用这种转出方式)。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团员

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六)毕业后出国(境)工作的学生团员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七)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八)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

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加强联系和服务,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可依托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建立网上团支部,开展相关工作。

(九)特殊地区转接注意事项

转入北京、福建、广东的毕业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提交转出申请后,还需在北京、福建、广东三地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团员报到”操作。

常见问题

业务办理类

1.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党后是否还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2.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跟随党组织关系去向?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3.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去向是否要与团员档案去向一致?毕业学生团员的档案若存放在人才市场,团组织关系应当怎么转?

团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团员档案是指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者的去向不需要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4.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团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团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团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具体承担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监督、评选表彰等职责。用工单位团组织负责开展对团员的日常活动,具体承担教育、联系、服务等职责。

5.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

不可以。对于已就业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线下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6.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是否可以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

不可以。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时应核实其就业情况,不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对于接收时未落实就业去向而将团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生源地、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的毕业学生团员,应与其保持联系,待其落实工作(学习)单位后1个月内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7.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否应该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若团员具体岗位尚不能确定,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团支部进行接收。

8.能否在大型的企业园区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

为便于毕业学生团员转接团组织关系,大型企业园区团工委可以参照乡镇街道设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接收在本园区工作而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

9.团组织接收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时,是否需要查核团员档案?

团组织接收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时,可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团员档案。应注意:如需查核团员档案,转入方团组织应与毕业学校团组织和毕业学生团员充分沟通了解团员档案的情况。

10.组织关系已完成转入的团员,团组织应开展哪些工作?

从组织关系转入起,团员就成为团组织的工作对象。一是与团员本人保持联系,更新团员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安排团员到支部线下报到;二是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三是当团员前往外地工作或学习的,应及时按规定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11.什么是混合型支部?

混合型支部指某个团支部中有不同年级的学生。例如初一、初二、初三的学生在同一个团支部,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时,须将该支部标记为混合型支部,标记成功后,可在团员列表中对混合型支部中的每一个团员单独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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